1月19日,记者从宝鸡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日前,宝鸡市将分娩镇痛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按甲类支付管理。
根据政策,参保人员在宝鸡市pg电子机构生育住院时使用该项目产生的合规费用,不受生育医疗费用补贴标准额度限制,可直接按比例报销,政策覆盖所有参保生育住院人群。城镇职工按照三级医疗机构85%、二级医疗机构90%、一级医疗机构92%的比例报销,城乡居民按照三级医疗机构65%、二级医疗机构80%、一级医疗机构90%的比例报销。

针对异地生育的参保人员,宝鸡市已明确其在异地pg电子机构发生的生育住院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随后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零星结算,确保政策福利全面覆盖。
此次政策的出台,是宝鸡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优化生育政策、减轻群众生育负担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医保支付方式的调整,进一步提升生育医疗服务质量,降低产妇分娩痛苦,保障母婴健康。
分娩镇痛技术的普及,不仅体现了对女性生育权益的尊重与关怀,也有助于促进自然分娩,减少不必要的剖宫产,对提升全市妇幼健康水平具有积极意义。宝鸡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宝鸡市将密切关注政策实施效果,加强对pg电子机构服务行为和费用结算的监管,确保基金安全高效运行,让参保群众切实享受到政策红利。
原文链接:宝鸡市将分娩镇痛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