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是陕西医疗保障事业开局之年,全省医保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机构改革有序推进,各项制度有效衔接,重点任务圆满完成,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一、基本医疗保险
(一)参保人员情况
截至2019年底,全口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960.87万人,参保覆盖面稳定在95%以上。其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712.87万人,比上年增加38.47万人,同比增长5.7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248.00万人,比上年减少6.15万人,同比下降0.18%[1]。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中,在职职工508.48万人,退休人员204.39万人,分别比上年增加31.72万人和6.75万人。
(二)基金收支情况
全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总支出分别为567.64亿元、494.05亿元,年末累计结存538.14亿元。
全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03.18亿元,同比增长4.43%,其中统筹基金收入158.87亿元;基金支出239.18亿元,同比增长15.44%,其中统筹基金支出135.41亿元;年末累计结存447.67亿元,其中统筹基金累计结存215.85亿元,个人账户累计结存[2]231.82亿元。
全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64.46亿元,同比增长14.96%[3];支出254.87亿元,同比增长6.77%[4];年末累计结存90.46亿元。
二、生育保险
(一)参保人员情况
全年生育保险参保人数454.53万人,比上年底增加52.67万人,增长13.11%。
(二)基金情况
全年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9.79亿元,同比增长92.86%;支出18.68亿元,同比增长79.20%;年末累计结存13.98亿元。
三、医疗救助和医保扶贫
全年资助21.83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直接救助90.72万人次。2019年中央财政投入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4.33亿元,安排1.58亿元补助资金专项用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
截至2019年底,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65.42万人全部参保。医保扶贫综合保障政策惠及贫困人口1596万人次,帮助3.16万户因病致贫人口精准脱贫。
四、医保药品目录
纳入我省基本医保支付范围的西药和中成药共计2924个,其中西药1479个、中成药1445个。此外,列入有国家标准的中药饮片892个。
五、药品采购
截至2019年底,全省通过省级药械集中采购平台网采订单总金额为223.36亿元。其中西药(化学药品及生物制品)订单金额170.49亿元,中成药订单金额52.87亿元。网采药品中医保药品订单金额190.68亿元,占比85.37%。
截至2019年底,“4+7”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试点地区西安市25个中选药品完成约定采购量的2091.42%,中选品种采购总数量9083.87万(片/粒/支),采购总金额1.31亿元,分别占同通用名药品采购总数量和总金额的87.58%和58.67%。试点全省扩围后,25个通用名药品价格平均降低59%,在“4+7”试点基础上又降低25%。
六、医保支付改革
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全省75%的统筹区实行了医保付费总额控制,所有统筹区均开展按病种付费。1个城市纳入了国家CHS-DRG付费试点,5个城市纳入省级DRG付费试点。42%的统筹区开展对长期、慢性病住院医疗服务按床日付费,并探索对基层医疗服务按人头付费与慢性病管理相结合。
七、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截至2019年底,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疗机构数量为468家;国家平台有效备案人数3.18万人。基层医疗机构覆盖范围持续扩大,二级及以下pg电子机构391家。
全年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9.06万人次,医疗费用20.34亿元,基金支付12.90亿元;日均直接结算7452人次;次均住院费用2.25万元,次均基金支付1.42万元。全年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26.87万人次,医疗费用29.50亿元,基金支付19.12亿元;日均直接结算736人次;次均住院费用1.09万元,次均基金支付7115.55元。
开通省内异地就医普通门诊和药店个人账户使用业务,其中宝鸡、咸阳等7市(区)结算35788人次,同比增长9.22%;个人账户支付567.16万元,同比增长30.87%。
八、医疗保障基金监管
持续实施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全省各级医保部门共现场检查定点医药机构3.45万家,查处违法违规违约医药机构5694家,其中解除医保协议133家、暂停医保协议892家、行政处罚116家、移交司法机关5家;全省共处理违法违规参保人员206人,其中暂停结算16人、移交司法机关6人;全年共追回资金2.49亿元。
省医保局组织12个检查组开展市间交叉检查,检查定点医药机构152家;配合国家飞行检查组对我省7家医疗机构开展现场核查,共计查出违规金额1.76亿元。
注释:
[1]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数3254.15万人,数据来源于《陕西省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决算》(陕财办〔2019〕47号)。
[2]个人账户累计结存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以来,截至2019年末个人账户结存的累计金额。
[3]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同比数据包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
[4]2019年城乡居民收支增速趋缓,但该年度医保目录扩大、医保扶贫力度加大、异地就医更便捷等因素,推动基金支出增长相对较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