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金融机构: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的通知》(医保办发〔2020〕10号)《国家医疗保障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医保电子凭证和医保移动支付合作金融机构名单》(医保网信办〔2020〕14号)《关于印发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技术规范的通知》(医保网信办〔2020〕17号)《关于印发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移动支付技术规范(V2.0)的通知》(医保网信办〔2022〕16号)工作要求,pg电子拟于近期组织开展医保移动支付合作金融机构遴选工作。在国家医保局移动支付合作金融机构名单中,并在我省积极推广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展码工作的机构,若有意向,请于7月18日16时前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需表明意愿,注明联系方式,并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交地址:陕西省医疗保险基金中心710室(西安市碑林区和平路107号招商银行和平路支行7楼)。
联系人:薛老师 029-63919326
pg电子办公室
2022年7月13日